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三期”中不得辞退女职工。但是,根据上海徐汇区妇联提供的情况,还是有单位在女性哺乳期中辞退女工;有的单位则采用把怀孕女职工调离原有岗位,或让她们做一些低级工作,或者故意刁难,使她们忍无可忍,自动请求辞职。前者明显违反了法律,后者则钻了法律的空子。用人单位当然也有经济上的考虑,女性会因为生育分散大量精力,在工作中投入的精力不如男性集中,企业当然不愿看到这样的情况。这就是人才市场上总也无法纠正的性别歧视的根源。
据一项调查显示,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消费先导城市中,15岁至59岁的女性居民中有近20%的人赞成“即使结婚也不要孩子”的观点。调查中青年女性对于“即使结婚也不要孩子”赞成的比例为24.7%,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及中、老年女性的比例。中、高文化程度的女性赞成不生孩子的比例分别为22%和21.6%,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及低等文化程度女性的比例。
那些事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年轻女性,生怕生育会使自己失去目前得之不易的职位。这些独立意识强烈的现代女性不愿为此回到经济上依赖男性的家庭中,同时也是为了规避经济上依靠男性所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她也必须花费大量的精力,从而无法实现自己事业发展上的理想。因此,不少年轻职业女性选择同居,而不是结婚,即使结婚也不要孩子。
白领生活其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潇洒。在优越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背后,是紧张繁忙的工作和偶尔闲下来时空荡荡的心情。不够稳定的生活使越来越多的都市白领们不愿或不敢选择婚姻,或者结婚也不要孩子,因为实在没办法从生存竞争中分出精力和心情照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