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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幼儿身心发展都有一个质变的过程,有他们自身发展的规律。研究表明,学龄前孩子在言语、思维等方面发展中,表现出了明显的质变,2岁至3岁是儿童口头语言发展的关键期,4至5岁是儿童口头语言发展的第二个质变期、也是学习书面言语的关键期,5至6岁是数概念发展的转折点,3至8岁是学习外国语的关键期,3岁是培养人具备独立性的一个关键期等。如果在这些关键期被大量的写毛笔字、默写古诗、单词等占用,关键期得不到充分利用,将来学东西就回事半功倍,而且也会因幼儿发育不成熟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在去幼儿园实习时,我们常看到有些幼儿已带上厚厚镜片的眼睛。有一次从中班带班的朱老师那里了解到,我们班上4岁多的冰冰已带上400多度的眼镜,手指也发育不好。他两岁开始看画报、小人书,3岁左右开始写字、读文章,4岁可以自己看童话书,5岁不到可以认识1000多个汉字。在他优秀的后面是不爱说话、胆小、不愿与别人交往等。而且孩子的视觉功能的全面完善要到七、八岁才比较稳定,身体各个方面发育也还不够成熟。过度的让孩子学或做与幼儿年龄不相应的事情会导致孩子“消化不良”等后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看到孩子“知识消化不良”。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如心理的自闭、独处、不愿与别人交往等现象。
(二)限制孩子的全面发展
不少父母为了更早的看到成果,不惜忽略孩子能力的积累,而只求快些让孩子接受知识,孩子和成人的精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当父母只注重孩子每天学了几道儿歌、会写了几个字、学了多少算术题的时候,他们便忽略了孩子的伙伴玩得是否融洽,在游戏过程中有没有摔倒再爬起来等,而孩子也逐渐会只关心哪些大人们为他们安排的任务。少了探索的兴趣,少了寻找问题和答案的动力,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父母和孩子都逐渐远离和忽视的东西和知识本身相比,对成长却有更为重大的意义。就像造子一样,为了能尽快造起高楼大夏,却没有打严地下的基石,结果造成或是楼房的倒塌,或是无法建成高楼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