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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空档期”警惕误踏用药“雷区”

2009-04-30 09:38 佚名

  孕期不宜接种疫苗

  从优生优育的原则上来看,任何药物(营养类药物除外)在整个妊娠期间都是不宜使用的,没有确切的资料表明,哪一种药物对胎儿来说是绝对安全的。胎儿期是细胞分化、组织器官发育迅速的时期,很容易受到药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妊娠的前3个月内,宝宝的重要器官都是在这个时期内形成的,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就更大。

  即使是维生素、叶酸等营养类药物,仍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因为过量服用有可能出现中毒现象。例如,妊娠期大量服用维生素D,可致胎儿的高钙血症和智力低下;而大剂量补充维生素A,则可在妊娠早期造成胎儿畸形流产。此外,为避免患上传染病而接种疫苗,对孕妇来说也是不适宜的,在整个孕期里孕妇都不能接种疫苗。

  待孕时期用药前应咨询医生

  所有育龄妇女都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凡婚后没有避孕又打算要孩子的,只要不能排除怀孕可能的,最好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在看病、体检时,应把已婚待孕的情况告知医生,实在有必要用药的,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衡量利弊慎重地作出选择,以避免不利因素对孕育健康宝宝的内环境造成干扰。

  如果在这个期间内用药,特别是注明孕妇忌服或禁服的药物,应迅速到医院咨询医生或临床药学师,让他们对药物致畸作出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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