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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夫妻生活生活有争议

2008-10-17 09:16 佚名

孕期,“性福”生活有争议

  同一篇文献指出,孕期中频繁的性生活,本身并不会造成早产,但如果妇女阴道有菌珠产生,那么频繁的性活动就可能会引发早产,这是以前没被提出来的。芬兰赫尔辛基大学1993做了一项研究统计,发现正常的初产,孕期的性行为不会引发,也不会引发早产。

  此外,怀孕的不同时期要有相应的讲究:

  ①前3个月,由于有早孕反应,孕妇性欲和性反应受到抑制,加之胎盘还未完全发育成熟,容易发生流产。所以,性生活应比平时少,动作幅度不宜过大;

  ②怀孕4月时,流产的危险性比初期小,早孕反应消失,分泌物也增多,此时可过性生活,但应适当注意动作幅度;

  ③怀孕后期,孕妇腹部逐渐隆起,性欲减退,且子宫口容易张开,易导致感染及羊水早破,尤其是9—10月时,性交造成早产的可能性极高,此时性交次数要尽量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有习惯性流产的妇女,在当上“准妈妈”后,应尽量避免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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