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4 09:34 linguihong A+
近日,提起自己孩子在汉中市远大妇产医院的遭遇,汉中市民赵女士气愤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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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赵女士反映,8月26日,她带着11个月大的儿子在汉中市远大妇产医院体检时,体检科医生说孩子缺钙,并推荐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为孩子补钙。赵女士花48元在该医院购买了两盒口服溶液,回家交给母亲按量给儿子服用。
9月初,孩子出现呕吐和腹泻症状。服药后就好,药一停孩子又拉肚子。9月29日晚,赵女士突然发现1支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颜色发黄,而其他两支却透明无色。她在包装盒上看到该药生产日期为2008年,有效期限是2010年4月。赵女士随后给孩子停服口服溶液。孩子腹泻的毛病就不治而愈。
9月30日一早,赵女士来到汉中市远大妇产医院。医院周副院长电话找来药品经销商程云,让赵女士和经销商自行协商解决,然后就不再过问此事。程云答应给赵女士赔偿4000元解决此事。
对此,赵女士非常气愤,认为此举有违医护人员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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