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多、怕疼、想选个吉日等,造成剖腹产率连年上升。
剖腹产率畸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如果说,剖腹产率过高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恐怕很多人都会不以为然。但近日,记者在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北京医院妇产科的随机采访中发现,25位孕妇中,有12人明确表示“一定要剖”,9人称“能顺产的话还是会顺产”,其余4人“尚未决定,还得再考虑一下”。
而在某些地区,剖腹产率过高也已经引起了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关注。据报道,湖北省卫生厅厅长焦红表示,要将剖腹产率列入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希望在1—2年的时间内降低过高的剖腹产率。
然而,靠法令强制改变一个更像是个人选择的行为是否合适,其作用又能发挥多少呢?
剖腹产率过高有医患双方的责任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曾明确指出,剖腹产率应控制在15%以下。但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的一组数字却显示:1980年—1984年,我国剖腹产率平均为19.5%;到2004年时已快速上升至47.92%。北京妇幼保健院的最新统计则显示,2006年全市产妇的剖腹产比例高达47.92%,其中,1/3的剖腹产产妇完全可以自然分娩。
采访中,在银行上班的吴小姐说她选择剖腹产是因为一个刚生完孩子的朋友说,“顺产时的疼痛简直不能忍受”。而在某媒体工作的陆小姐告诉记者,她一定会剖腹产。“我看身边很多朋友生了半天也没生出来,最后还是得剖。不如直接剖得了,省得遭两遍罪。再说现在就算顺产,也多半需要侧切,照样是动刀子,跟剖腹产的性质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