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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二例儿童染手足口病死亡

2008-05-05 23:02 sunshiqi A+

  记者昨晚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佛山市高明区报告1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患者为1岁6个月男孩,4月27日发病,昨天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佛山市、高明区有关临床专家诊断为手足口病。病例有关标本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快速检测,高度怀疑由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昨日下午,当地疾控部门已采集患儿遗体标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至昨晚记者发稿时止,进一步的检测工作仍在进行中。

广东佛山二例儿童染手足口病死亡

广东佛山二例儿童染手足口病死亡

  省卫生厅高度重视,于昨日上午派出专家组赴高明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指导工作。昨晚,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今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加强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市长陈云贤等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市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控制疫情进展。

  佛山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本月1日起,市卫生局已部署对全市实行手足口病日报告制度,随时掌握疫情动态。该市卫生部门提醒市民,目前手足口病尚无预防疫苗,只要提高防病意识、按以下几点做好个人防护就可以有效降低被感染的可能性:一是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勤洗手;二是对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三是注意家庭室内外环境卫生,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要在阳光下曝晒;四是尽量避免带孩子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的机会;五是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伴有手、足、口皮疹(疱疹)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各区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各区妇幼保健院)治疗。

  据悉,上月25日,高明区发生该区首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死者同样来自该区荷城街道,为一江西籍男童。省卫生厅此前表示,该病例已基本排除为EV71肠道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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