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备孕期间的准爸爸和准宝妈们,在备孕期间都会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遵循计划生育条例。由于每个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同,所以在各方面也会有所差异。那么,台湾有计划生育吗?
台湾的计划生育政策。最早由时任国民党副总裁的孙科提出。当时台湾人口增加迅速超过经济成长的比率,当局极力想节制生育减少人口增加的压力,但是没有人敢提出,因为根据“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孙中山先生说中国人口增殖太少,中国人口赶不上外国人口增殖率。因之孙中山极力主张多多增加中国人口之繁衍迎头赶上列强。所以台湾谁也不敢违反“三民主义”节制人口生育。但是孙科当了“副总裁”之后说话了,他说:“就是我父亲现在活着,他老人家也是会赞成节育的。”此语出自孙科之口,当然他人没法子反对,台湾实施人口节育计划了.
据台湾有关部门统计,1945年台闽地区总人口六百六十二万人,三十八年人口为七百三十九万余人,受战后婴儿潮及死亡率下降影响,1958年人口突破一千万人。
这段期间,台湾当局有关部门及民间团体到眷村、乡间宣导妇幼卫生,倡导避孕,但未全面公开提倡节育措施。
如今,在计划生育政策主导下的早期出生者,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近年来中国的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等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此,近年来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调整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下面就来看一下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调整后哪些情况可以生二胎吧!
《条例》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诿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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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缙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产科 副主任医师
缪缙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产科 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