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我国男性的合法婚龄为22周岁,女性为20周岁,一般规定超过婚龄3年以上结婚则为晚婚,而晚育年龄则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对于晚婚晚育年龄,《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由各地立法规定。在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规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为晚婚,即女性满二十三周岁和男性满二十五周岁结婚就算晚婚。
而对于晚育,有些省份要求只要在23周岁以上生育就属于晚育,有的省份要求在24周岁以上生育才属于晚育。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对于晚婚晚育的规定可能有所出入,建议上网或到当地计生、法律部门查询相关法律规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初育年龄是指妇女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
实行晚婚晚育政策在人口控制方面有三个作用:(1)缩短妇女的生育期,有利于减少生育量;(2)拉长两代人的间隔,相对减少同一时点生存的人口数目;(3)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随着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二孩,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也不推行晚婚晚育政策,相关的晚婚晚育奖励假期等规定随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