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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疑惑:我享有丈夫存款吗

2008-02-28 18:17 佚名

女人疑惑:我享有丈夫存款吗

  编辑同志:

  五年前,我与老公共同下海创办了房地产公司,几年来公司生意做得红红活活,家中也有不少存款,为了公司经营的方便,存款都是以老公的名字。

  今年老公劝我离职,在家中专心抚养孩子并享享清福。但是在与朋友聊天时才知道,银行存款都是实名制,谁的名字存的,不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归存款人所有。

  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震惊,公司及家中存款都是我与丈夫共同奋斗的成果,难到存款不是我的名字,我就不能享有吗?

  读者:

  你朋友的说法是错误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存的款,另一方就不享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以谁的名义将存款存入银行,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一旦离婚,双方可以均分这些存款。银行实行存款实名制只是要求以真实姓名办理存款手续,这不仅不会对共同财产的界定带来影响,而且能弥补一些漏洞。

  比如,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为了隐匿财产,以采用假名存款的方式使法院无法查询,一方就可以独占本应属于夫妻共同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存款。

  实行实名制后,非存款方的权益将会得到有效的保护,大大有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某种程序上,也减少了双方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纷争。

  同时法官也提醒您注意,即使离职在家也要经常关心公司及家庭共同财产,公司资产及家中存款不要全部都用丈夫的名字,并且经常就类似问题向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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