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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产假薪资规定

2014-11-21 15:22 佚名

  在我国,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国家规定,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来看具体的劳动法产假薪资规定

劳动法产假薪资规定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所以说,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不低于平时工资的。

  产假期间工资的发配情况: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从业生育女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劳动法产假规定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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