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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伤害频发 影视该不该分级?

2013-04-26 10:13 wuyin A+

  近年来,随着电视和电脑等影视剧载体进一步普及,以及影视剧行业的高速发展,一方面儿童接触影视节目的机会和时间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电视暴力与节目成分糅杂在电视高速发展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对儿童的影响也日趋加大。

  最近,儿童模仿电视作品终酿悲剧的事情接连发生,影视作品对孩子的影响不可忽视,对此,众多专家和家长呼吁尽快实行影视剧分级制度。

  照样模仿 儿童频受伤害

  4月1日中午,广东深圳市,一名4岁的小女孩模仿电视里的跳降落伞,撑开家里黄色的雨伞,从6楼的阳台跳下。女孩重重地摔在草坪上,重伤昏迷。

  无独有偶,4月6日晚上6时左右,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麻汪村,不足10岁的孩子顺顺模仿起卡通片里灰太狼“烤全羊”的剧情,将一同玩耍的同村一对亲兄弟捆起来绑在树上,随后点燃起树下的草堆。天干物燥,火苗随即窜起来,两名无辜的小孩被烧成重伤。而模仿的原因只是“觉得好玩”。

  5天之内,两起悲剧的发生让人惋惜。面对惨剧,肇事孩子顺顺的父亲眼含泪水地说:“我的孩子年幼无知,我感到无地自容。”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家长和老师表示儿童模仿影视作品的行为非常普遍。佛山市南海区一家幼儿园的冯老师说,在幼儿园的大班里,孩子模仿卡通片电视剧的行为时有发生,班里的锐锐就是一个例子。

  今年6岁的锐锐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没受过伤。他在幼儿园是出了名的“超人”,经常双手举起做出飞机造型满教室跑,不小心摔倒或者碰到桌椅,他也忍着不喊疼;“变身”时会模仿卡通片里超人的动作,打身边的同学一拳,老师过去问他原因,他只是眨巴着眼睛说:“我只是在打怪兽。”一次锐锐模仿超人飞天打怪兽,从半空跳下来,头摔破了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缝了几针。

  除了暴力行为,一些孩子的“早熟”也来源于对电视节目的模仿。花花绿绿的电视节目对孩子极具吸引力,对许多忙碌的现代父母来说,电视似乎也变相成了另一种廉价保姆。有些孩子甚至能对哪个电视台哪个时段播放自己爱看的电视剧如数家珍。

  记者做了随机调查,发现儿童平均每天接触电视的时间为3个小时左右,看电视集中在晚上5时到8时这个黄金时段,少部分小孩甚至看到十一二点,一到节假日这个时间还会延长。为什么会让孩子看那么长时间的电视?锐锐家长的回答是:“我们做生意很忙,哪有时间管那么多,就让他看电视吧。”许多家长也无奈地表示,如果不让孩子看某个电视节目,孩子甚至会自己拿起遥控器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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