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吃药后病情反加重
记者从林先生提供的女儿小林病历本上了解到,11月28日半夜,林先生将小林送往广州白云区太和医院治病,柳姓医生的诊断结果为“发热一天,体温38.5度”,打过针、输过液后,林先生又于11月30日找到柳医生复查,医生给小林开的药方中包括了一种名叫“双扑伪麻分散片”的儿童用药,该药是一种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
林先生按药方从药房领了药,药盒外还被额外注明了“口服:每天3次,每次1片”的医嘱用法用量。据林先生说,之后的两天半里,小林谨遵医嘱共服用7片药,但小林的病情却越发不对劲了,“我女儿以前挺活泼的,但是那两天里一直在睡,没精神,也不吃不喝,还不时呕吐,脸又红又肿”。
林先生翻出该药说明书竟看到了“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的字样,情急之下,找到了太和医院医务科的李姓科长,李科长在核对了该药品的批号后,承认是院方抓错药所致,林先生30日领到的药不是“双扑伪麻分散片”,而是“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是一种主治急慢性风湿性、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等病症的处方药,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用法用量为“口服:一次1片(0.1g),一日1次或遵医嘱”。
生产该药的厂方代表告诉记者,该药是一种成人散热止痛药,该药对胃刺激大,多次大量用药可能会引起胃出血或胃溃疡等病症。如果出现儿童误服此药,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送医救治。
“医院让我把女儿赶紧送往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进行救治,并说一切治疗费用由院方担负。”林先生说,30日下午,在自己的要求下,医院垫付了10000元的治疗费用。
昨日下午,李科长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并表示“人不是圣人,难免会出错”。
家属一怒,要求赔偿20万
据林先生说,12月4日,小林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出院,出院前,太和医院根据他提供的出院通知单,办理了小林的出院手续,并支付了约3000元的救治费用,把剩余的垫付费用收回。
“我问医院要赔偿金,医院说已经把此事报送广东省医调委了,让我找医调委解决。”林先生说。
李科长称,林先生提出了2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根据新颁布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置,防预国有资产流失。所以4日当天,太和医院将此事报送广东省医调委进行处理。
林先生称,他接到广东省医调委的电话,通知他于11月19日到广东省医调委处理赔偿事宜。广东省医调委听取了他的纠纷陈述,并向其索取了相关材料证据。“前天,广东医调委打电话告诉我,说医院只打算赔几千块钱,我嫌少,医调委说我可以去打官司。”
广东省医调委王辉副主任表示,因为事故对小林伤害不大,根据广州目前的赔付水平,通常是几千元。
李科长否认院方曾说过“只能赔款几千元”,并称,院方目前未向广东省医调委提交具体的赔偿意见,将根据广东省医调委同患者协调的处理办法作出回应,并表示不排除最终选择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他们(医调委)糊弄不了我们,我们是医院,也有顾问律师,大致怎么赔偿他们和我们心里都有数”。
专家提醒:
小孩高热时可通过物理降温法来退热,使用药物时要慎重。<<小儿高热的治疗
1、传统物理降温法
将患儿置放于环境安静、阴凉、空气流通处。用冷温毛巾或冷水袋,敷头额、双腋及腹股沟等部位,或用布包裹的冰袋枕于头部或放置于上述部位。亦可用冷水(28~30℃)或酒精(30~50%)于四肢、躯干两侧及背部擦浴。擦浴时如患儿出现皮肤苍白或全身皮肤发凉应立即停止。也可用冷生理盐水(30~32℃)灌肠,对疑为中毒型菌莉者更为适宜,既可降温,又便于取粪便标本送检。
2、药物降温法
对未成熟儿,小婴儿与体弱儿一般不用解热剂降温;0~23个月龄的孩子可服用幼儿百服咛(退热口服)滴剂,2~12岁孩子可服用儿童百服咛(退热)溶液或咀嚼片,每隔4~6小时服一次。这种退热药的优点是口服后吸收较快,30分钟生效,没有传统解热镇痛药对胃肠道的刺激,减少对白细胞、血小板功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