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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成立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

2011-05-19 10:42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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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提高北京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成立卫生部北京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卫生部北京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不仅将承担原病案委员会、新技术委员会的职责,还将承担以下职责:

  (一)指导并参与医院医疗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落实。

  (二)指导并参与医院医疗质量的监控及检查。

  (三)对医院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评定,并提出处罚意见。

  (四)指导并参与医师考核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五)参与医疗技术的审定和管理。

  (六)完成医院委托的其他任务。

  委员会组成为:

  主任委员 王建业 田家政

  副主任委员 何 青 孙英 韦军民 甄文俊 陈 彤 杜元太 孙 红

  委员

  黄公怡 屈婉莹 吴良洪 许  锋 杨杰孚 薛庆云 周  诚

  陈海波 孙春华 郭立新 王大明  许 乐 万 奔 张  毅

  黄魏宁 郭发金 戴 虹 程 刚  吴 华 马小兵 左明章

  葛蒙良 顾 新 李高峰 姚稚明 李 怡 黄慈波 陆支越

  刘东戈 朱 玲  常乃柏  宫济武 田丽芳

  秘书长 陈彤(兼)

  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组成包括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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