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信奉“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长”理念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持这种观念的人肯定会反对打孩子,甚至认为打孩子是愚蠢的,是父母自己无能,是不会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种表现。 打孩子不是一定不能,但某些情况下父母确实不该下手。
本图来源于CFP
1、孩子犯错误,是因为父母事先没有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或者父母没有把话讲清楚。
2、孩子所犯的错误,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妈妈自己都不知道这方面的事情应该怎么做,没有很好地在这方面以身作则时,不要急着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这方面的错误,清楚地知道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做时,再去惩罚也不迟。
3、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为这时打孩子往往只是发泄自己的愤怒,惩罚时往往会失去分寸,会忽视孩子犯错误的原因,也很难给孩子讲清楚为什么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伤孩子。应等自己怒气平息了,头脑清醒了,再实施惩罚。
4、孩子生理与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能打。
行为亢奋有神经障碍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
5、不到3岁的孩子不要打。
根据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3岁的孩子处于游戏期阶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强烈,同时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发展,自我统一性开始出现,而3岁前的孩子,这一切都没有出现,或者只是刚刚发展。即使是有的孩子过于顽皮,体罚他的时间也只能提前到1岁半,对于1岁半以内的婴儿是绝对不能进行体罚的。因为在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活动主要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为吃、喝、拉、撒、睡带来的条件反射,是无意识的。在这一阶段体罚孩子,会影响他们做出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导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岁的阶段,孩子处在自主性与羞怯和疑虑之间摇摆的阶段。儿童迅速学会走、爬、推、拉和交谈等许许多多的技能,学会了如何抓握和放开。他们不仅把这些能力应用于物体,而且还应用于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换句话说,儿童现在能“随心所欲”地决定做还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须按照社会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儿童行为的任务,而又不能伤害儿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体罚,儿童就会感到疑虑而体验到羞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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