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对他们的教育,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下一代人口素质的大事,必须引起全社会重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在《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建议》中呼吁国家尽快改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城市学校要按照需求安排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流动儿童是随着“民工潮”而发生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打工,这种流动人口已由最初的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3亿。他们的子女或者在家乡出生被带到城市,或在城市出生继续留在城市。根据有关研究,大约1/4的流动人口是举家迁徙的,而且有近1/3流动人口长年居住在城市。截至2000年11月,中国流动儿童的数量已达到1400万,占流动人口总量的13%以上。根据在研讨会上公布的《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求调查》,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在九城市中近20%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流动儿童的失学率较高,达到9.3%,不能适龄入学表现尤为突出,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此外,流动儿童因为跟随家庭四处流动,很多人有过辍学的经历,失学也是一个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中国目前在教育和社会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中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当地政府也只对本地学龄儿童少年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没有义务也不会去管外来儿童的教育问题。
通过调研我发现,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普遍存在两难:一是随父母进城的子女(流动儿童)很难享受与城市孩子平等的义务教育机会,失学、辍学现象突出;二是留在家乡的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因远离父母的监护,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正常环境。失学、辍学对农民工子女的影响不仅仅是文化的缺失,还会由此衍生出就业、生存等一系列问题。有的可能因为承受不了生存的压力,而走向违法犯罪。
此外,政府部门对“留守儿童”关注度不够也不利于“留守儿童”的教育。笔者调查的三个镇政府竟然没有一个有外出务工家庭的任何专门资料,没有一个对有多少农民工离家有多少留守儿童做过详细统计,更没有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政策。关注只是停留在媒体等表面形式上,所谓照顾也就是每年象征性选择小部分“留守儿童”家庭送一些礼物,根本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
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可由村委会牵头,联合妇联、工会、学校和派出所,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富余人员、中小学退休教师以及青年志愿者,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观察 “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成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并告知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对孩子进行教育、指导,定期督促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定期免费举办各种形式的老年培训班,把老人集中起来学习一些简单的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从而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教育孙辈们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