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云彦说,取消生育间隔期,让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夫妻自行选择生育时间,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维护育龄妇女及子女身体健康,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据了解,甘肃、吉林、上海等10多个省市在修改《条例》时,均已取消了生育间隔期的规定。此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建议各地立法时根据本地实际,适时作出取消强制性生育间隔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

  此外,《决定(草案)》还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涉嫌违法生育人员采取技术鉴定、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生育第二胎,最好间隔一两年

  昨日下午,省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我省酝酿取消强制性生育间隔期的做法表示赞成。但她认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不要“完全不间隔”,生育第二胎最好间隔 1至 2年。“现行的《条例》规定生育间隔期要有4年以上,这个时间偏长,对产妇健康不利。”肖梅说,30岁以上特别是35岁以上的产妇,容易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生长受限等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分娩时还容易出现大出血、产程延长等状况,而年龄较小的孕妇分娩后身体会恢复得快一些。如果间隔期过长,很多在间隔期怀孕的女性就不得不做人工流产,容易造成胎盘粘连、植入的状况,同时也会增加产后出血、子宫切除等危险,对女性的健康有很大威胁。“间隔时间太长不好,完全不间隔也不好。”肖梅说,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建议育龄产妇再生育要有1至2年间隔期。

  对自然分娩的产妇来说,一个完整的喂奶期应该在婴儿1至2岁期间,因此再生二胎一般应间隔 1至 2年。而对剖宫产的产妇来讲,间隔期最好是满2年,因为如果间隔期太短,疤痕子宫容易自然破裂,这种破裂是悄然进行的,没有办法知道和预防,一旦破裂后果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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