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一家幼儿园里安装了50多个摄像头,家长可通过网络随时在线观察孩子的情况和老师的教学过程。
乍看,这实在是一个充分应用摄像头功能解除家长关心孩子、监督教育者工作的创新之举。家长们多半叫好,因为它充分满足了核心家庭时代的成人们恨不得将自家孩子放在放大镜下打量、监护的大众心理和情感需求。幼儿园主动安装摄像头,证明了教育正被看作一种“服务产品”,有了让消费者满意和实时监督的新理念。
然而,幼儿园以及一切成年、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毕竟不是“真人秀”场。对于尚不完全具备思维和行为能力的幼儿生活与教育环境,的确应该多一些监控,但那更多是出于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考虑,为了防备意外和万一,而不是为了父母们对幼儿园日常生活的“观察”“监督”。
就教育而言,将老师们的保育、教学活动变成网络现场直播,我认为并不妥当。它很容易侵犯到个人隐私,使老师内心失去信任感,甚至让真实自然的育人过程沦为紧张的程式化表演。由此产生的“镜头意识”,以及由此引发家长对于作为独立个体逐渐成长的孩子的过分干预和控制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至今我们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究竟在哪些地点、什么样的主体对哪些人有权力安装、使用监控设备。没有了人与人之间基于内心的信任与道德自律,又没有对于技术应用的及时界定,一个遍布摄像头与监视眼的社会,真的会是更安全、更美好的未来吗?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普遍树立起对于个体生命和自由权利的尊重意识,恐怕很难避免以各种“保护”“服务”的名义对技术控制手段或者说技术权力的滥用。防微而杜渐,这种对“人”的认识和尊重,也许就该从孩子、从幼儿园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