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前提下,每一个孩子都会知道他做事情的底线,并且知道这个底线是由自己把握的,而不是大人。这样,孩子才能在不受成人强制和惩罚的生活中逐渐学会如何生活,摆脱“不好的”、“常犯错误的”状态,走上自由的、快乐的、有规则的、成长的轨道。这就是我倡导的爱和自由、规则和平等的教育精神。
0~6岁的孩子需要建立的6大基本规则:
1. 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
2. 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由自己支配。
3. 从哪里拿的东西放回哪里。
4. 谁先拿到谁先使用,后来者必须等待。
5. 不可以打扰别人。
6. 做错事要道歉,并且有权利要求他人道歉。
在实际执行中,父母们遇到了一些困扰:如何实现这些规则?怎样理解这些规则背后的意义?下面,孙老师将作进一步阐释。
困扰1:基本规则中有一条“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粗野、粗俗,是指随意打人、骂人吗?孩子违背了这一条,该如何处理?
所谓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显见的,指行为和语言上的粗野;另一个是隐性的,指对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压制。
我们先来谈显见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用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胁迫,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粗野、粗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