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几位友人相聚,友人的子女都是一些7~10岁的少年。闲聊中,大家一致认为现在的孩子只会读书,不会料理个人生活,担心孩子将来长大后有了家庭怎么办。其中有位友人说,有一天她带孩子去动物园看海豚表演。
她发现海豚每表演完一个项目之后,驯养员就会给一条鱼奖励海豚。于是她效仿此法,只要孩子能够按照她的要求干活,就会对孩子进行物质奖励,满足他提出的物质要求。对于友人的这种做法,友人之间褒贬不一。于是,人们请教一位搞心理咨询的友人。
心理咨询师说,从小就要培养孩子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良好习惯。例如,在幼儿园时期,要他们养成自己吃饭、穿衣,睡觉前将自己脱下来的衣服折叠好,放在床边的床边柜上的习惯;读小学期间,要让他们学做扫地、洗碗等简单家务活;念中学时,在放寒暑假期间,可以让他们去菜市场买菜,学会记账。对幼儿园的孩子来说,深奥的道理,他们听不懂。可以对他们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孩子,是个好孩子”。以精神表扬为主。一次口头表扬,足足可以使他们兴奋得到处去告诉别人。或者奖励一只“红五角星”,足以会让他们到处炫耀。至于上了学之后,可以适当给予一些物质奖励,但是,应该以学习用品为主(例如奖励原先就打算买的铅笔或者橡皮等);到了中学时期,可以奖励孩子提出购买的课外阅读的世界名著等。这里有一点需要让孩子明白,劳动是光荣的,不劳而获是可耻的。而且还要使孩子明白,孩子做的事情,只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了,才能给予奖励,不能让其形成“你要我做事,你就得满足我的要求,否则我就不干”的“交易”,这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所以,家长怎么样使用“奖励法”,才是事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