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主要包括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
(一)陆军。陆军是担负陆地作战任务的军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由步兵、炮兵、装甲兵(坦克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种和其他专业兵种组成。陆军既能单独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联合作战。具有在各种情况下实施作战的能力,是战争中彻底消灭敌人、决定最后胜利的重要军种。陆军按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主要装备有步兵武器、坦克、装甲车、火炮、导弹、直升飞机和其它专业器材等。陆军具有强大的火力、突击力和高度的机动能力。此外,陆军还有侦察、电子对抗、汽车等专业部(分队)。各自担负的专业任务和装备技术特点,在陆军作战中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二)海军。海军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洋担负作战任务的军种,包括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各种保障专业部(分队)。平时海军的主要任务:一是保卫国家主权完整和领海权益;二是为国家和平外交政策服务;三是作为海上威慑力量,遏制敌人可能来自海上的侵略;四是应付可能发生的局部战争和军事突发事件。战时海军的主要任务;一是消灭敌军战斗舰艇和运输舰船,破坏敌海上交通运输;二是袭击敌海军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标,削弱敌战争潜力;三是协同陆军、空军进行反袭击,保卫沿海重要城市、港口、岛屿、海军基地及其它重要目标;四是进行海上封锁和反封锁;五是协同陆军、空军进行登陆作战和抗击敌军登陆作战;六是保护我海上交通运输、渔业生产、资源开发、科学实验和海洋调查的安全;七是在海上实施进攻和反进攻。
(三)空军。空军是以航空兵为主体,进行空中作战和地对空作战的军种。空军由各种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雷达兵等兵种和专业部(分队)组成,是现代战争的重要力量,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产生重大影响。空军的主要任务:一是担任国土防空,消灭来袭的敌机及其他空袭的兵器;二是进行争夺制空权的斗争,掩护陆、海军作战;三是突击敌后方重要目标,削弱敌战争潜力;四是在陆、海军和民兵防空力量的配合下,抗击敌空袭,掩护国家政治经济中心、重要军事设施和交通枢纽等重要目标的安全;五是支援陆、海军和第二炮兵完成作战任务;六是实施空降、空运和航空侦察;七是实施电子对抗;八是支援在敌后作战的部队、游击队和民兵的作战行动。
(四)第二炮兵。第二炮兵是周恩来总理命名的。它是在60年代中期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是我军战略导弹部队,受党中央、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和指挥,是我国核反击的主要力量。它由近程导弹、中程导弹、远程导弹和洲际导弹部队,以及战略指挥、控制、通信、情报系统等部(分队)组成,编成若干个研究所和技术院校。其任务是;发挥核威慑作用,遏制敌人可能对我国发动的核战争,并为我国和平外交政策服务。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武装组织,由内卫、边防、消防部队,以及交通、水电、黄金、森林等警察部队组成。其职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党和国家的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武警部队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重要地位,其职能和所担负的任务具有部队建设的军事性和公安业务的地方性。
三、国防后备力量
国防后备力量是国家除国防常备力量以外,可以或可能用于战争的人力、物力的总称。通常国防后备力量是指我国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其他预备役人员。编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的人员,以及在不建立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的单位中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预备役人员在战时动员令下达兵,要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履行参军参战、保卫祖国和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