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届“2011食品创新传媒大奖”上,乳企显然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入围者既有全球液态奶老大蒙牛,也有巴氏奶的坚守者光明、燕塘,还有国内600亿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上的领头羊多美滋、美赞臣。然而,刚刚公布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然令众多奶粉企业感受到了加诸头顶的紧箍咒。

  在遵守国家法规和品牌推广之间如何把握平衡,谁能在新形势下表演“戴着镣铐的舞蹈”?在“2011食品创新传媒大奖”中被提名为年度创新企业的多美滋总经理卢敏放向南都记者表示,与其冒险违规,不如另辟蹊径“创新,归根结底还是企业思路的转变。”

  变推广为互动

  超市里1段婴儿奶粉打折、医院宣传栏里出现母乳代用品名称,这些普通消费者或许觉得习以为常的现象今后可能面临重罚。卫生部上周发布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较之1995年发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即日起至12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的现稿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以减价、赠送等任何形式促销母乳代用品,也不得以推销为目的,与新生儿家庭保持任何形式的联系。而若医院等将新生儿信息提供给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则将被处以1000元-3万元罚款,还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而言之,在多年呼吁加强“第一口奶”的规范管理之后,本次新规将对奶粉企业的监管阀门拉到了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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