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之前,堪称保健品的“黄金时代”。太阳神、巨人、三株、红桃K,您还有记得吗?人们对保健品的青睐也引来了一个问题,高利润使得一些不法商法在名字和功效上动手脚。成分功效看不见摸不着,宣传一听就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这款产品的认识。

  为了保证保证保健品命名规范、科学,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开展全民运动,征集修改意见。改了哪些呢,下面,PCbaby小编就以一款臭名昭著又屡禁不止的产品——九味化糖胶囊为例吧!看看它犯了哪几宗“罪”。

九味化糖胶囊命名问题
九味化糖胶囊命名问题 

  小编点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在官网上公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修订稿),简单对比新规定,就会发现九味化糖胶囊犯了以下3宗“罪”。

  罪行1:这款产品名字是“九味化糖胶囊”,“化糖”二字明显暗示有很好的降低血糖作用。

  违反:第四条 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内容:(二)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

  罪行2:产品名字下面还有拼音版的“jiuweihuatangjiaonang”,品牌下也有拼音版的“miaote”标注。

  违反:第四条 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内容:(三)人名、地名、外文字母(维生素除外)、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注册商标除外);

  罪行3:一号两用!在包装盒上还有一个很不明显、字样很小的“葛灵胶囊”标识,药监局的网站显示,字号G20070241申请人中文名称为贵州苗家医药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和九味化糖是同一个公司。

  违反:第九条 同一申请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同名的另一产品。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的产品,需要标注特定人群的,可在属性名后加括号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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