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和谐的婆媳关系
2008年05月22日 20:01
本页显示全文>>(共计3页)


永不和谐的婆媳关系

  自此,小白与外祖父母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但称谓上仍以外祖父母相称。小白长大后与小丽结为夫妻并养老送终了老张家的二位老人。

  2007年8月,小白因病去世。还没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解脱出来的小丽,突然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等材料......

  您猜怎么了?

  原来,远在他乡的婆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小丽腾房。理由是:她是老张家的唯一女儿(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她已经全部继承了其父母的房产,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小丽)腾房。至此,婆媳关系反目成仇。

  从上面的三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没有“儿子”的婆媳关系形同路人;没有丈夫的婆媳关系很难维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婆媳关系是依附亲亲与情亲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拟似亲属的关系,一旦所爱的人出现变故,婆媳关系将不复存在。

  由此可见,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为虚伪最不和谐的一种关系。

推荐阅读:秘笈:5招轻松搞定未来婆婆    认清婆媳相处的禁区


下一页 本页显示全文>>(共计3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