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和谐的婆媳关系
2008年05月22日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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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和谐的婆媳关系
开庭那天,婆婆决意要当小美的委托代理人——定与那个不要脸的东西决一高低,结果可想而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法官又告诉她们“如果小王在6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法院也无能为力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之后,尽管婆婆一再做小王的工作,但当他得知儿子铁了心要离婚的情况后,她变了,她爱理不理媳妇了......
6个月后,她又一次出现在法庭。所不同的是,这次她当证人了,她向法庭陈述了她出资为儿子购买房子的事儿,并说“这是为我儿子买的房子,不是为他们小俩口买的,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婆媳关系至此分道扬镳。
二、这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幸福家庭,小李与小花结婚都5年了仍然与公婆在一起生活,他们和睦相处,相敬如宾。
2007年4月,小李因交通事故死亡。起初,婆媳俩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她们哭得死去活来......
但在后来的事故赔偿过程中,因分割赔偿费用婆媳俩相持不下,不得已小花将公婆告上了法庭。至此婆媳关系不复存在。
三、因老张家无子,其女张某生下第一个男孩后便与丈夫协商好将孩子[小白]过继给张家做养子[那时还没有《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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