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阻断10大传染病
2008年02月19日 11:29
第七大传染病:乙型肝炎乙型肝炎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它对普通人群都有易感性。
目前,我国乙型肝炎病毒的携带率约为10%-20%,妊娠期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并不少见。女性在怀孕后,母体和胎儿的代谢和解毒都要由肝脏来承担,加之孕期营养物质的消耗增多,以及体内雌激素水平增高,都会使肝脏的负担加大,容易感染乙型肝炎或使原来的病情恶化。一旦感染乙型肝炎,不仅会加重妊娠反应,而且在孕早期易使胎儿出现染色体畸变引起的畸形,孕晚期易导致早产及新生儿死亡,先天感染肝炎病毒的胎儿在出生时低体重。除此之外,还可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导致产后出血。
特别阻断令
1.孕前可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减毒活疫苗,以防止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
2.如果在孕前患上乙型肝炎,必须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同时积极进行治疗,待病情痊愈至少半年,最好2年后并经医生同意方可考虑怀孕。
3.如果在孕期感染乙型肝炎,应积极采取保肝治疗。同时,保证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等营养的摄取,充分休息,密切观察病情。
4.由乙肝病毒携带者所生的新生儿,出生后马上接种乙肝疫苗,并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这样,不仅可阻止乙肝病毒进入肝脏,而且还可使新生儿体内产生抗体,让肝脏免受病毒引起的损害。
第八大传染病:淋病淋病是由淋球菌感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在性病中最常见。
它主要通过性交传播,但被病菌污染的马桶、浴巾、浴盆或衣物等也可造成感染。淋球菌易侵犯男性的前尿道、后尿道、前列腺、精索、附睾和女性的子宫颈、尿道、子宫内膜及输卵管等,引起这些部位发炎。主要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及排尿困难,女性还有白带增多等症状,伴有尿道口红肿、烧灼痛及不同程度的下腹疼痛。反复发作会造成输卵管粘连、阻塞、积液、盆腔炎,继发不孕。孕期感染淋球菌对母婴危害较大,易发生胎膜早破、早产及产后感染等。胎儿在分娩通过产道时还容易受到感染,引起淋球菌性结膜炎,导致角膜穿孔而致盲。
特别阻断令
1.平时注意生活卫生,浴巾、浴盆要专用,避免不洁性生活或使用不洁马桶。夫妻中一人患病,马上停止性生活。
2.一旦出现症状,要尽量在急性期积极进行及时治疗,以期完全治愈,同时性伴侣也要进行治疗。
3.淋病治愈后,应该无再感染史,症状全部消失,尿液澄清,并在治疗后1-2周复查2次均不再发现淋球菌。在未完全治愈之前,一定要避免怀孕。
4.由于在孕期淋球菌感染症状不明显,容易漏诊,所以在初次检查及妊娠末期应该做常规检查,即子宫颈管分泌物涂片或培养。
第九大传染病:结核病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在全身很多部位发病,如肺结核、肠结核,盆腔也是结核的好发部位,可造成不孕症。
结核病患者一旦怀孕,会使全身负担加重,严重损害健康。孕期较为常见的是肺结核,孕妇会由于营养消耗过多及肺功能不好而易发生流产、早产及胎儿发育不良或宫内缺氧等。分娩时,也易发生子宫收缩无力、产程长、产后出血等。
特别阻断令
1.患有结核病的女性,在结核活动期应该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并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采取治疗,加强营养,待病情稳定后2-3年再考虑怀孕。严重肺结核或伴身体其他部位结核的女性,不宜怀孕。
2.如果在孕期并发结核病,当病情处于活动期应及早进行抗结核治疗,但一定要注意选用对胎儿无毒性的药物。由于链霉素可对胎儿听力造成障碍,所以在孕期不要使用。
3.怀孕后病情加重的孕妇,或需要使用大量的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治疗,应该在怀孕后3个月内终止怀孕,可去做人工流产。
目前,我国乙型肝炎病毒的携带率约为10%-20%,妊娠期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并不少见。女性在怀孕后,母体和胎儿的代谢和解毒都要由肝脏来承担,加之孕期营养物质的消耗增多,以及体内雌激素水平增高,都会使肝脏的负担加大,容易感染乙型肝炎或使原来的病情恶化。一旦感染乙型肝炎,不仅会加重妊娠反应,而且在孕早期易使胎儿出现染色体畸变引起的畸形,孕晚期易导致早产及新生儿死亡,先天感染肝炎病毒的胎儿在出生时低体重。除此之外,还可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导致产后出血。
特别阻断令
1.孕前可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减毒活疫苗,以防止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
2.如果在孕前患上乙型肝炎,必须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同时积极进行治疗,待病情痊愈至少半年,最好2年后并经医生同意方可考虑怀孕。
3.如果在孕期感染乙型肝炎,应积极采取保肝治疗。同时,保证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等营养的摄取,充分休息,密切观察病情。
4.由乙肝病毒携带者所生的新生儿,出生后马上接种乙肝疫苗,并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这样,不仅可阻止乙肝病毒进入肝脏,而且还可使新生儿体内产生抗体,让肝脏免受病毒引起的损害。
第八大传染病:淋病淋病是由淋球菌感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在性病中最常见。
它主要通过性交传播,但被病菌污染的马桶、浴巾、浴盆或衣物等也可造成感染。淋球菌易侵犯男性的前尿道、后尿道、前列腺、精索、附睾和女性的子宫颈、尿道、子宫内膜及输卵管等,引起这些部位发炎。主要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及排尿困难,女性还有白带增多等症状,伴有尿道口红肿、烧灼痛及不同程度的下腹疼痛。反复发作会造成输卵管粘连、阻塞、积液、盆腔炎,继发不孕。孕期感染淋球菌对母婴危害较大,易发生胎膜早破、早产及产后感染等。胎儿在分娩通过产道时还容易受到感染,引起淋球菌性结膜炎,导致角膜穿孔而致盲。
特别阻断令
1.平时注意生活卫生,浴巾、浴盆要专用,避免不洁性生活或使用不洁马桶。夫妻中一人患病,马上停止性生活。
2.一旦出现症状,要尽量在急性期积极进行及时治疗,以期完全治愈,同时性伴侣也要进行治疗。
3.淋病治愈后,应该无再感染史,症状全部消失,尿液澄清,并在治疗后1-2周复查2次均不再发现淋球菌。在未完全治愈之前,一定要避免怀孕。
4.由于在孕期淋球菌感染症状不明显,容易漏诊,所以在初次检查及妊娠末期应该做常规检查,即子宫颈管分泌物涂片或培养。
第九大传染病:结核病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在全身很多部位发病,如肺结核、肠结核,盆腔也是结核的好发部位,可造成不孕症。
结核病患者一旦怀孕,会使全身负担加重,严重损害健康。孕期较为常见的是肺结核,孕妇会由于营养消耗过多及肺功能不好而易发生流产、早产及胎儿发育不良或宫内缺氧等。分娩时,也易发生子宫收缩无力、产程长、产后出血等。
特别阻断令
1.患有结核病的女性,在结核活动期应该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并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采取治疗,加强营养,待病情稳定后2-3年再考虑怀孕。严重肺结核或伴身体其他部位结核的女性,不宜怀孕。
2.如果在孕期并发结核病,当病情处于活动期应及早进行抗结核治疗,但一定要注意选用对胎儿无毒性的药物。由于链霉素可对胎儿听力造成障碍,所以在孕期不要使用。
3.怀孕后病情加重的孕妇,或需要使用大量的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治疗,应该在怀孕后3个月内终止怀孕,可去做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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