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跟踪孕产--产前检查
2008年02月05日 10:04
    根据需要可能进行的检查:

    检查一:羊水诊断

    检查目的:检测异常胎儿

    检查方法:在B超的监控下,从孕妇肚中抽取30毫升左右的羊水,排除染色体数目和结构的异常。

    检查时间:孕18周~22周

    检查对象:曾经生育过异常胎儿、反复流产,家族里近亲结婚或者遗传疾病如血友病、白血病,高龄产妇。(女性大于35岁)

    检查二:血糖

    检查目的:发现隐性糖尿病孕妇,以便给予相应的生活指导。使胎儿和孕妇顺利度过整个孕期。

    检查方法:查血

    检查三:胎心监护

    检查目的:监查胎儿胎动是否异常,根据胎心状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检查时间:孕28周后检查对象:胎动异常的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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