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办理材料
2013年12月16日 18:03
  准生证是宝宝可以在医院正常出生的首要条件,如果宝宝想要在医院出生却没有准生证是不可以的,因此准生证的办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一些新手爸妈来说,办理准生证是一件难事,究竟准生证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准生证办理材料
  1、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育二级证明(原件);

  2、女方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育龄妇女信息卡”(原件,加盖公章);

  3、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看原件,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户主首页);

  4、双方身份证(看原件,收复印件);

  5、复印“母婴手册”的“养护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6、区计生中心的验孕证明。

  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在县一级计生部门办理,可以在男方处办理,也可以在女方处办理。一胎叫准生证,二胎叫再生育证。有的地方需要交50元的生育保险。
准生证如何办理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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