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二胎准生证办理
2013年11月18日 13:47
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黑龙江省现行二胎政策黑龙江省二胎准生证办理 阅读更多>>
近期,单独二胎政策正式开放,各省的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如何?如何办理黑龙江省二胎准生证办理?
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除了即将实施的单独二胎新政策外,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黑龙江的二胎政策如下: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相关文章>>·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二胎政策何时全面放开·黑龙江二胎政策 双独符合二胎条件·黑龙江现行一孩半政策 ·黑龙江单独二胎政策未变 5情况生二胎·二胎政策放宽2013·单独家庭二胎新政策2013·广东省二胎新政策·二胎政策新动向
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单独二胎何时实施:各省份自行确定实施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可优先安排大龄夫妇再生育
针对是否会出现符合条件夫妇扎堆生育的问题,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启动时间,各地启动实施政策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但是,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这个问题。这些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单独二胎如何申请:只要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即可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黑龙江省现行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现行的是一孩半政策:指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黑龙江省二胎准生证办理
二胎准生证办理程序也是根据不同的人而有所区别,而且每个地方的规定也可能出现一些小小的差异。下面我们来看一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近期,单独二胎政策正式开放,各省的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如何?如何办理黑龙江省二胎准生证办理?
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除了即将实施的单独二胎新政策外,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黑龙江的二胎政策如下: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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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单独二胎何时实施:各省份自行确定实施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可优先安排大龄夫妇再生育
针对是否会出现符合条件夫妇扎堆生育的问题,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启动时间,各地启动实施政策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但是,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这个问题。这些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单独二胎如何申请:只要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即可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黑龙江省现行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现行的是一孩半政策:指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黑龙江省二胎准生证办理
二胎准生证办理程序也是根据不同的人而有所区别,而且每个地方的规定也可能出现一些小小的差异。下面我们来看一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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