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陪了我走了多少路。”
“那是我的幸福嘛。”
在记忆里,永远不褪色的白衬衫包裹着他在尘缘中的身体,进行着疲惫的旅行。
他就像是一个拖着行李来此旅行的异乡人,让我在明艳的时光里与他不期而遇。拂晓中,他喉结轻微颤抖,耳边飘来缱绻的安眠曲,他又是一夜不眠。
我用手心轻轻地摩挲着穿插在生命中零零碎碎的细片,在无数次被戳中泪点的时刻,我就用长者的口吻记下生命的动容,最终成了生命中最难忘最动情的细节。这些被我反复呓语着的剧本,在我的生命中,永远温存。
27岁的春天,他应该还是怀揣梦想的青年,在他的脚底下踏着是鲜艳的颜色,他的脚边紧紧追随他的是热恋的身影。我们相遇的那天,他的白衬衫和医院的白墙壁互相交融着,就在那个慵懒的午后,在一场浪漫的邂逅中,我遇见了他,当时我睁着大眼睛,他抱着我走出产房,他不停地嘟囔道“叫爸爸,叫爸爸,爸-爸”,嘟囔声一直从产房延续到病房里,当时他欣喜的嘴巴就像鳄鱼一般。从此,他成了我的爸爸,我成了他的女儿,我成了他的宝贝和他的棉袄。开始了抱着我,背着我,脚踏着我童年的路,陪着我成长的路行走。
4岁那年我开始学琴生涯,其实我有点缺少弹钢琴的天赋,手指短粗,耳朵不灵。可是我每一次交给老师的曲子都是比较完美,这样老师开始了更多的关注,他也陪着我学习钢琴一直到初中,无数次狂风暴雨和雪舞风啸,依然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只不过多一件雨衣,一件雨衣包裹我们两个人行走。每个星期天的清晨,“宝贝,宝贝,到时间啦。”他都在我的连声拒绝中叫我起床,然后载着我去琴房。去琴房的那条路是我印象里童年最别致的风景,直到现在我都记得,路的左边有78棵梧桐树,78棵梧桐树拥抱着我喜欢的滑梯,翘翘板等等游乐玩具,这也是我学琴的一个动力,只有学完钢琴课,我才在那里玩耍会。一路上,爷爷鸟笼里的鹩哥唱着“东方红”,还有八哥矫情的“狗得猫拧”,京腔胡琴声横穿整条路,慢太极,快秧歌点缀着路边红花绿叶,走到路的尽头,还有一个冰激凌店和一个香肠店。每个星期天,爸爸都帮我背着书包,一手推着车子,一手牵着我,陪着我走过那有78棵梧桐树的马路。
“不要走那个小路,那里很危险。”
当时,我对他的话不以为然。在我的想象中,路的那头是灰姑娘的马车,即便是危险我也不怕。我趁着他不注意,挣脱开他的大手,撒腿就跑向对面的马车,他赶忙撑起车子,跑到我的身后,用有力的大手拽住我的肩膀,立马把我抱住,即便是我再想挣脱,看见他责怪生气的目光,便失去了挣脱的勇气。
“不要走那条路,那条路上有大怪兽。”他用凶狠的口气警告着我。
“为什么你可以走?”
“因为爸爸比你高。”
“那我长大以后就可以走了吗?”
“等宝贝长得和怪兽一样高的时候就可以走了。”
我那时很想成为他,于是我赶紧牵着他的手规规矩矩的踏上了去琴房的路。
数年之后,当我还无法完全诠释我的情感的时候。我闯进了那条小路,看到的不是怪兽,只是坑坑洼洼的水沟和路边蔓延着的荆棘。当年的警告意味就成了意味不明的回忆。
15岁,中考备考,我有接近两个月的时间,没有注意过他的存在,每当我走出书房的时候,我看到的只是空洞的黑夜和他轻微的鼾声在我耳朵里悠哉悠哉地散步。
中考的前一天,学校组织我们去看考场,我拿着我的准考证焦急不安的坐在大巴车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司机的后视镜,不经意间,我看到父亲的车紧紧跟随着学校的大巴车。他在跟着我的路,他在想帮我踢开我不需要的路。很应景的是,后面的男生播放着老男孩的《父亲》,我便开始不可抑制的想念他,眼泪东倒西歪的流下来。
旁边的女生以为我是紧张,便不停的晃我的身体,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紧紧握住手腕的表,那是我生日的时候他送给我的礼物。嘴里不停的嘟哝这:“我需要一片阿司匹林。”
后来,中考结束,我们一家去了云南,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在草原上他帮我踢开马粪,在丽江古城里,他牵着我走过狭窄的木桥和古城里光滑的石板路,生怕我跌倒。我又开始矫情的想到了中考的那个时候,他跟着车后面的那个场景。
上了高中之后的第一次军训,走正步的时候,不知是谁踢到一颗小石子落到我脚跟下,我被石子崴了脚,疼痛让我掉下了眼泪,身边之后自己孤独的身影,而不是他的扶持,委屈的我又想到了他。在宿舍熄灯后,脑袋里总是漫不经心的勾描着他的面容。
后来我真的有了和他一样的个头,也还是喜欢穿着和他一样的红毛衣,我长得越来越像他,可是却感觉离他越来越远。
寒假的时候,爸爸的朋友们一起聚餐。饭桌上男人们谈着车,女人们谈着自己刚刚起针的毛衣,我不安的坐在桌前,看着厚重的隔阂渐渐筑起的后墙壁横在他们中间,我突然听到了爸爸熟悉的声音。
“以后孩子毕业了一定要去西藏。”
愕然间,筷子夹起的一块里脊肉一下子又掉回了盘里。
“是呀,退休之后,开着车去,在那里多呆一段时间。”
他们的语速很快,每个人的脸上都已经红扑扑的,爸爸端着酒杯,眼睛里已经开始泛起了血丝,酒精已经开始起作用了。
他们聊的很有兴致,我的眼睛变得朦胧。旁边的妹妹问我怎么了,我连忙掩饰说饭店的油烟有点呛。她连忙给我拿起纸巾,我接过来的时候手不由己的准备递给他,他不经意的推脱了。
他是一匹野马,注定要去寻找他的草原。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不再阻挡他前行的路。
16岁的生日,他送给我了一支钢笔和一摞的《萌芽》。我知道礼物的涵义,我用这只钢笔写了我的第一篇稿件,寄送到了《萌芽》编辑部。虽然结果是石沉大海,可是他执着地扶起我的爱好,毅然帮我把稿件投向新概念,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这是他送给我的路,继而我每月不间断地写上一篇,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
某天,我们去书店的路上,他无意间提及了新概念投稿截至日期已近的话题,我跟在他后面,看着他一晃一晃的身影,看见他踢起人行道上被遗弃的奶盒,潇洒接到手里,顺势扔进垃圾桶里的动作。“一脚把他踢上天吧”我讥讽着40多岁老男人的童真行为。
“一脚把路踢上天。”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把路踢上天。
“爸爸请你帮我把路踢上天。”
“你说什么呢?”“路在脚下”他回过头,一半阳光照在他脸上,嘴唇边上的慵懒顺便挂着暖意。
“没什么,我在想万一我中了怎么办?”
“那就是你的运气好。”
我多想和他说“爸爸,有你陪同的路是那么幸福。”可是我不敢说出来,说出来怕幸福少一点。
我赶快小跑到他身边,搀着他的胳膊。我想,这应该是我设计的循环程序。在复杂的结构框图中,所有的条件都是‘他是我最绵长的信仰’。
写到这里,我突然很想你,即便我现在依旧能听到你指甲点击鼠标的声音,即便刚才我们吃饭的时候还在分两个鸡腿。我仍旧很想你。
这是我写给你的情书,用我16年的情怀,蘸着时光的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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