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原文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孝廉因岁贡,怀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举,中郎许仲宣。
泛舟江上别,谁不仰神仙。
《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作者简介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孟子第33代。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著诗二百余首。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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