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红太阳幼儿园对拟录取幼儿资格审查。5月22日—5月23日,上午9:00—下午5:00,凡在电脑派位拟录取名单上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幼儿亲自前往被拟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公、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统一在5月30日前完成,在此时间前的录取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园自行决定。
2、在上一批次已被正式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适龄幼儿,不再纳入下一批招生(含电脑派位)。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产证或其他现住址的合法证明材料(查原件,交复印件);
(2)户口本(查原件,交户口本主页与幼儿户籍信息页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查原件);
(4)出生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交原件,在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地街道社区办理);
(6)幼儿保健手册(查原件,交复印件);
(7)幼儿预防接种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因为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参加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进行补录(公办幼儿园若实施电脑派位的,按照排位序号依次进行递补),直至录满为止。
4、公示及录取。5月31日起,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向通过审核、符合招录要求的幼儿发出《新生入园体检通知书》,按照要求组织幼儿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通过体检后,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于6月4日正式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注册登记。幼儿园将注册登记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分别在萝岗区教育信息网和在幼儿园张榜两种形式同时公示1周。
5、未被意向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可继续参加其他各类型幼儿园招生。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或者国家、省、市的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