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诊嗜睡症,必须排除其他药物或疾病的副作用,睡眠过度的情况保持至少一个月,并伴随一些附加症状才可以。
具体诊断标准如下:
要诊断为睡眠过度,必须要有一个症状持续一个月以上,且对患者的生活有重大的影响。另外,嗜睡症也必须不能是其他疾病或药物的副作用。符合以下4个标准才可:
1、白天睡眠时间过长或睡眠发作或清醒时达到完全觉醒状态的过渡时间延长,无法以睡眠时间不足来解释;
2、缺乏发作性睡病附加症状,比如猝倒、睡眠麻痹、入睡前幻觉等情况,或出现睡眠呼吸暂停的临床证据(夜间呼吸暂停、典型的间歇性鼾音等);
3、至少1个月几乎每天发作,或在更短的时间内反复发作,引起明显的苦恼或影响患者日常生活;
4、.不存在可造成这种状况的器质性因素,如神经科或其他内科疾病,精神活性物质使用障碍,或服用某种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