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属于脑部领域的一种疾病,那么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原则有哪些呢?
精神分裂症治疗一般原则为:早期、足量(个体化的最低有效剂量)、足疗程、单一用药、个体化用药原则;药物剂量增加速度视药物特性和患者特质而定。维持剂量常为巩固治疗期间剂量的1/2-2/3。一般情况下不能突然停药。
对于急性治疗期:缓解主要症状,足量药物治疗,疗程至少4-6周;对于巩固治疗期:防止已缓解的症状复发,使用原有效药物和剂量继续治疗,疗程至少6月;对于维持治疗期:维持病情稳定,防止疾病复发,坚持药物治疗,根据个体病情确定维持药物剂量,疗程不少于2-5年。对于难治性、有严重自杀企图或暴力攻击行为的患者,建议持续维持治疗。总之,维持治疗的剂量和时间应个体化,与病期、复发史、疾病严重程度、缓解程度、环境、病前性格、既往用药的剂量和时间等有关,需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