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给女性的福音,然而对于个别未婚妈妈而言是够也可以休产假呢?相信也是部分女性朋想知道的问题。今天就为大家介绍未婚生孩子能休产假吗?感兴趣的女性朋友快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为了保障妇女生育后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也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期间的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用人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
为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还提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在该法中明确规定生育权的主体为合法婚姻的夫妻。生育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权利人只能在婚姻关系建立后的某一时间段内生育子女,并且必须取得人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生证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强调,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因此,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公民行使生育权的前提,你在没有建立合法婚姻的前提下,生育子女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虽然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育事实就应当享受产假,但鉴于未婚生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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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4年国家对陪产假的规定,仍然延续之前的规定。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里面,仍然没有对陪产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却都有相关的一些规定。例如有些地方有些行业,对晚育的夫妻,丈夫可以享受7-10天的陪产假。
主任医师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你好。2014年国家对陪产假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至少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有着一些相关的规定。例如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主任医师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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