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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孕妇扔婴儿进公厕

2010-11-05 00:20 佚名

  昨天中午11点50分左右,杭州朝晖路上的一家饭店,搞卫生的大姐走进二楼公共女厕所,准备清理。她打开了左侧卫生间的门,朝马桶里一看,吓得差点晕过去——马桶里泡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婴儿,已经停止呼吸。

  这家饭店的一楼是大堂,二楼是住宿的房间。出事的二楼公共女厕所,位于饭店的楼梯口。事发后,厕所的门就被关上了,门口立起了黄色的牌子:工作进行中。

  头朝下、侧身躺在马桶里的是一个胖胖的男孩。马桶周围血迹斑斑,边上还有个塑料袋,里面放着一叠正方形的餐巾纸。

  “孩子个头很大,肥嘟嘟的,估计有9斤重。”

  “应该就是刚在这里生的。”进入过现场的清洁工阿姨说,“我们听到有人喊有孩子,就都过去看了。男的,在马桶里躺着,两只脚勾起来的,头发都这么长了。”她用手比划着,“有人去捏了一下小孩的腰这里,发现还是软软的,应该生出来不久。”

  “孩子身上还用卫生纸盖着,那卫生纸不是我们饭店专用的,估计是孩子母亲带来的。马桶边上还有一叠厚厚的报纸,都没有用过。”

  “太可怜了,孩子看起来白白胖胖的,很可爱的。”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事。

  孩子的妈妈到底是谁?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孩子的母亲)不是我们饭店的客人。”饭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调查人员,“上午10点多的时候,有个大肚子进来的,30岁上下,背了个小挎包,就一个人,我们的行李员有印象。1个多小时后,这个女人出来了,脸色不好,看上去很憔悴,行李员看到后,想上去扶她一把,她摆了摆手,说帮她叫辆出租车,自己坐到沙发上休息了一下。再后来就坐车走了。唉,行李员就是没察觉到她的肚子小了。每天10点之前,我们保洁员要把厕所里的垃圾收走,才去吃中饭的,她就刚好趁我们没人的时候进来,对我们这里很熟悉啊。”

  赶到现场的民警调取了饭店的监控录像,并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提取了DNA。孩子究竟是溺水而死还是另有他因,还需要进行进一步检验。

  把孩子这样抛弃了,母亲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的倪智敏律师说,如果孩子出生时就已死亡,那么无论孩子的母亲把他生在何处,或者是把他遗弃了,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孩子刚出生时是活的,却被父母无情地丢弃致死,那孩子的父母就犯了故意杀人罪:“所有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包括畸形儿,没有人有权力剥夺他的生存权利,即使是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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