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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奶粉诋毁同行 涉嫌恶意竞争

2010-06-12 10:48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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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CFP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存在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并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时,可构成不正当竞争。

  其他相关案例:

  美国美赞臣虚假宣传遭索赔

  事件回顾:

  2009年12月,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宣布了一项裁决:美赞臣在虚假广告官司中败诉,将赔偿给PBMProducts,LLC公司1350万美元。这成为美国虚假广告诉讼案中赔偿数额最高的案件之一。这起诉讼案源于美赞臣曾向160万名父母亲发出直邮广告,宣称其他自有品牌奶粉不具备与美赞臣品牌同等的营养,是低档的并会造成眼睛和大脑的发育不良

  经美国联邦法院裁定,美赞臣针对PBM商店自有品牌产品发布了虚假的、有误导性的广告。而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PBM商店自有品牌婴儿奶粉售价比美赞臣同类产品的市场售价低了接近50%,使美赞臣感到了极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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