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
由于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主要是以直观表象的形式来认识外界事物,这种直观形象的思维使儿童的思维主要是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和表象,凭借具体的形象的联想来进行的,而不是对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关系的理解,即凭借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认识事物。因此,在儿童实际的学习中,应尽量将那些概念知识比喻成他们生活中的熟悉的实物,进行一种形象的类比,这样有助于儿童的理解。当儿童是通过生活中他们知道的,甚至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来学习理解那些概念时,他们的学习兴趣会大大增强。例如,有一个四岁的儿童,当我在教他拍号及各种音符的时值时,由于年纪小,他对数的概念的掌握和数的计算还有些模糊,尤其是当我说到“一倍”、“一半”、“四分之一”这些数量词时,他就很难理解我的意思。于是,我制作了一个小教具:用硬纸板按音符时值的长度比例剪出小纸片,并在上边画上音符及与之对应的名称。在另一块纸板标出2/4、3/4、4/4拍,并同样按上边长度比例分别挖出空白各三小节。当那孩子见到了这个类似“拼图”的教具时,顿时兴奋起来,饶有趣味的摆弄起来。通过自己对那些纸片长度的比较,他很快就能告诉我一个二分音符时值有两个四分音符时值那么长,而两个二分音符的时值才等于一个全音符的时值;同样在自己的实际操作下了解在2/4、3/4、4/4拍一小节空白处分别能放下2、3、4个四分音符,这时我再加以指导,他很快的就理解了拍号及其各音符时值的关系,并还在各拍子的小节中,尝试不同音符的组合,这种游戏拼图般的练习不但充满趣味,更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由此可见把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实物概念,并对那些概念用直观形象不断的支持和强化,儿童易于理解并产生兴趣,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3、丰富多采的示范演奏
教师的示范演奏,对于儿童学琴有着及其重用的启发引导作用。事实证明,儿童亲身观摩要比听音响资料效果更好,理解领会得比教师单单用口诉要好,也感兴趣得多。对于给学生所学内容,不但要熟练地范奏全曲外,还要着重对其重点及难点进行示范,把“用琴说话”、“用琴授课”的方式贯穿与教学中。对于一首曲子的音乐情感和内涵,有时可能用很多口舌去跟儿童解释,他们也还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可如果教师用琴声把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加以描绘、表达出来,再加上少许的注释,儿童常常能很快领会老师的意图和曲子所表现的内容,这样的授课方式不仅生动、有趣,而且也能让琴童更好的理解感悟音乐。除了要示范教学内容外,还要多演奏一些通俗好听的乐曲和儿童喜欢的儿歌,歌曲等,以培养儿童的兴趣及音乐素质。有一个学生,由于我常常弹一些轻快活泼的儿歌给他听,一次他很兴奋地唱起了他刚刚在音乐课学会的童谣,并问我自己能弹吗,我鼓励他说当然可以。我把那首童谣的曲调抄写下来,并配上简单的伴奏织体,教给他弹,他很高兴。可见,从他听我弹奏,到自己想弹并努力地去实现这一过程,不但锻炼了意志,并大大增强了用钢琴弹奏音乐,表现音乐的热情。由此可见,教师多示范、演奏,用琴说话”,这种视觉和听觉的综合作用使得所教的音乐“形象化”、“简单化”,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儿童的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