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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患儿广州遭弃尸

2009-12-15 15:03 佚名

  男童未死弃置 属间接故意杀人

  弃置孩子的周长军夫妇,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伟。

  遭弃前,如果孩子没死

  何伟律师表示,如果父母在孩子未死亡的情况下将其遗弃并导致孩子死亡,应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从周鸿都的情况看,家人并没有将孩子遗弃在医院、救护站等地方,而是放到了距离住址十多公里外的沟中,已经不希望孩子存活,因此怀有主观上的故意。

  何伟介绍说,周鸿都父母的行为并不适用《刑法》第261条的遗弃罪,周鸿都被弃置是一时所为,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论处。何伟表示,从过往案例看,此类案件的判定会因公检法机关的介入情况产生不同结果。

  遭弃前,如果孩子死了

  何伟称,如果周鸿都是在死后被弃置的,则当事人不会触犯《刑法》,因为没有对称的罪名。《刑法》中只有侮辱尸体罪,而没有弃置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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