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不一定是坏毛病
曾有专家做过这样的研究:将两岁至五岁的幼儿分成两组,一组反抗性较强,另一组反抗性较弱。结果发现,反抗性较强的幼儿中,有80%长大以后独立判断能力较强;反抗性较弱的幼儿中,只有24%长大以后能够自我行事,但是独立判断事情的能力仍比较弱,常常依赖他人。因此,专家认为,反抗行为有时侯意味着孩子有其独立自主的想法,不受干预也不受支配,这正是孩子发展判断力的良好时机,值得父母重视。若只一味要求孩子服从你,那么他的判断力自然就难以发展。
所以,对于两三岁至六岁的孩子,反抗不是什么坏毛病。做家长的为何不能突破传统的束缚,勇于接受孩子的想法,甚至容许他反对你的做法呢?大概是因为所谓的自尊、面子问题吧!如果这时候你能够想到:孩子的反抗并非反叛,而是一种表达他自己的方式,你是不是会放下你的虚伪的自尊,接受孩子的想法呢?
所以,可别小看这个不讨人喜欢的反抗期,它是孩子个性形成的关键期,父母教养态度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孩子良好的个性品质的形成。因此父母应该做到:
1、理解孩子、尊重孩子。孩子到了两三岁,喜欢跟父母说“不”,这是建立自我和自尊的第一步,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要求有和大人一样的平等地位,对成人的指挥和安排表现出越来越大的选择性。此时的父母对他们的行动不要轻易加以干涉,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如果孩子必须顺从你的意愿,也不要用命令的口气“要这样”或“不许那样”,而要以平等的姿态,征询孩子的意见,给孩子留出选择的余地。如“等你看完这个动画片就去洗澡,好不好?”“你是先玩积木,还是先看图书?”既维护了孩子的自尊,孩子又乐意听你的话,就不会轻易跟你说反话了。
2、提出的要求要合情合理,符合孩子的实际情况。例如,有些事是孩子必须做到的,而且又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如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爸爸妈妈最好不要给孩子有选择的余地,必须严格执行。有些事是孩子可做可不做的,而且又是孩子不愿意去做的,那就干脆不要求。孩子正玩得兴致勃勃的时候,爸爸妈妈必须尊重孩子,征求意见,给孩子留思考时间,或让他玩完,或许诺他做完事再玩,让他能够逐步接受。爸爸妈妈切不可先强制压服,引起孩子大哭大闹,然后又让步依顺,不然会养成孩不服从成人要求的习惯。至于什么时候要求、管教孩子,应该“以不危及生命、健康和道德为原则”。当你本能地要拒绝孩子的要求,或准备降服孩子的反抗行为时,劝你“不”字缓出口,想一想孩子的要求和行为是否危及生命、健康和道德,如若不是且放他一马,这样也许会给大人添些麻烦,但想想你的耐心将得到孩子人格健康发展的回报,多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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