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5 09:13 pangyigui A+
她已经36岁了,不小了,她结过婚,后来又离了,准确地说,是被婆家休了——因为不能生养,可笑吧?这种事在城市里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如果发生在农村,事儿可就大了。婉华嫁过去八年,给婆家干了八年的农活儿,还帮着婆婆给小叔子成了家,但即使这样,也抵不过没有子嗣的罪过。谁让她肚子一直都是平平的丝毫动静都没有。在她的老家,女人没有地位,不能生养,就连丈夫都无法替你说话做主。婉华的婆家在村里很有一些势力,当时话里话外已经带出来了,以他们家的情况,如果想要找个生孩子的女人,一点都不难。
这时候的离与不离,已经不是婉华一个人能决定的了,更何况,她弟弟还在她公公手底下讨事做。走,也许是唯一的办法,谁让自己的肚子不争气!难道留下来,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丈夫娶别的女人做妻子吗?
婉华出来的时候已经三十岁了。
她到处打工,辗转过很多地方,唐山、保定、石家庄……最后才在天津落下脚来,在红旗路上的一家餐馆当领班。
我虽然可怜她的处境,但是却绝没有许给她爱情。
我们之间,除去简单的男女关系之外,其他的,就再也没有了。她的受教育程度,她的成长经历,都注定了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即使在相互并不了解的情况之下、因被欲望所驱使而做出那种事,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从此以后就可顺势牵手一生——上床之后各自转身形同陌路的例子比比皆是。这就像是一根火柴,不过闪耀一次,划完了,燃尽了,还能怎样呢?我万没想到这件事会留下这么大的后遗症!
你问我后悔吗?这后悔两个字,我还真说不出口——我已经带婉华去医院查过了,她肚子里怀的是儿子。我之所以跟你讲了这么多婉华,就是想告诉你,这孩子不仅对我是一种飞来的恩赐,对于她更是一种再好不过的证明。婉华答应我,孩子一生下来,我们就去做亲子鉴定,这种事比不得别的,半点都错不得的。这也算是一种心理补偿吧。我相信婉华没有骗我,她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同时我也答应她,会带着孩子和她一起回趟老家,好让村里的人知道,真正不会生的不是婉华,而是她从前的丈夫。换言之,无论我同不同意,婉华都会把这孩子生下来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这样孤零零地来到人世间,我怎么可能做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平心说,我做不到。我已经四十二岁了,这辈子该有的都有了,只差一个儿子,一个生命的延续。现在,上天已经把属于我的孩子送到我眼前,难道我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