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儿子中毒身亡其母状告其父

2008-10-24 14:15 linguihong A+

儿子中毒身亡其母状告其父

  法院判决监护不力赔8万

  中牟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事件发生时大勇并不在家中,对小晨的死亡不承担责任。

  被告小华系成年人,在同意小晨留宿后,便负有保护小晨人身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遂认定小华对小晨和小鹤煤气中毒事件负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判令小华担责10%。

  大张在监护的过程中虽存在过错,但其还是尽到了一定的监护职责,认定大张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大张赔偿8万余元,小华赔偿1万余元。

推荐阅读:父亲捅死嗜赌儿子法理难容   石家庄确诊三千多名结石患儿

宝贝,为了你家“变”了

下一页 余下全文>>(共计3页)

文章导航

相关文章频道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