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的儿童和儿童发展观在很大程度上是接受了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培尔的自然教育和自由教育的观点,然而她根据自己的实际观察和实验研究以及生物学、遗传学、生理学、心理学和生命哲学的理论加以阐述和发挥。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的生命力”或称之为“内在潜力”;或把它总括为“人类的潜能”。
蒙台梭利的儿童和儿童发展观
儿童的内在潜能
这种生命力是一种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的存在,它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她说:“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它的生命力量是按照遗传确定的生物学的规律发展起来的。”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力”的发现,并按其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她主张不应该把儿童看作是物体来对待,而应作为人来对待,儿童不是成人和教师进行灌注的容器,也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蜡或泥,也不是可以任意刻划的木块;不是父母和教师培植的花木或饲养的动物,而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能动的、发展着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教育家、教师和父母应该仔细地观察儿童,研究儿童,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发现“童年的秘密”,揭示儿童的自然发展进程及规律性;热爱儿童,尊重儿童个性,在儿童自由和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智力的、精神的和身体的、个性的自然发展。哈佛大学教授霍姆斯(E.C.Holmes)于1913年2月4日给《时代教育增刊》的信中写道:“蒙台梭利理论体系的精华是她对下面这个真理的有力论断(或再论断):除非在自由的气氛中,儿童既不可能发展自己,也不可能受到有益的研究!”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是建立在较少(或尽量减少)干预儿童主动(或自发性)活动的基础上的。她的培养目标是:运用科学的方法,促进“人类的潜能”的发展,使他们能够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和独立工作,并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的时代潮流,保持社会文明和科学进步,促进人类和平的强有力的新一代。
蒙台梭利在《有吸收力的心理》(1949)中系统地阐述了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进程,揭示了身体活动与心理活动、生理发展与心理发展的关系与联系,为她在教育过程中坚持感觉训练、运动训练和智力发展提供了心理学依据。她指出,儿童的“心理胚胎”的发展必须在它的周围环境中吸取营养,犹如“生理胚胎”在母体的胚胎内一样。两者不同的是:儿童的生理器官在母体内已开始形成;“心理胚胎”则是婴儿出生时才开始发育,这时儿童的大脑空无所有,但它有一种积极的能动的从周围环境中吸收各种事物的印象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设置一种适合儿童内在需要和兴趣的、能够诱发儿童自发学习、自动作业的环境。蒙台梭利特别强调儿童的学习室(教室)的设置,包括系统的刺激物──按照物体属性的类别设计各种系列的分等级、层次的程序教学教具材料,以便儿童自由选择和独立操作与自动练习和自我教育。这样,可以使儿童获得知识技能和发展各种能力。蒙台梭利也十分重视家庭境(蒙台梭利《家庭中的儿童》、《蒙台梭利手册》)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要求父母、成人改变对待儿童的错误观念和行为,呼吁社会关心儿童、保护儿童的权利。废除一切压制儿童个性和情感、摧残和折磨儿童身心的种种方法和手段,让儿童的“内在潜力”得以充分地展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