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1 21:42 linxinxin A+
单亲不是谁的错
在这四年的时光里,无论是品德教育还是文化学习,我非常避讳那种:“你爸爸不管你,你要给妈妈争气”之类的言辞,我觉得那无异于强调单亲家庭的与众不同。相反,我鼓励女儿多与父亲来往,多和爷爷奶奶沟通。让孩子亲身感受到离婚只是爸爸妈妈之间出了问题,丝毫不会影响到对她的关爱。她在一篇题为《我的爸爸妈妈》的作文中写道: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很好的人。虽然他们分手了,但他们对我的爱没有改变,我也一样深深地爱着他们。说老实话,看到孩子的心态如此“阳光”,我内心充满了欣慰。
专家点评:
离婚是公民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但必须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教育、监护和探视,妥善作出安排,以减少父母离婚给子女带来的伤害。父母也应当保持正常的接触关系,不应在孩子面前丑化另一方,破坏他们的亲情,使子女尽可能地享受父母的关爱。
随着这几年离婚案件的上升,离婚双方在子女的监护及探视问题上的纠纷大量增加。有的离婚当事人一旦离婚就变成“仇敌”,错误地认为子女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不准对方与孩子联络,甚至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以此方式来发泄对对方的私愤;还有的人因对方在支付抚养费、教育费上“不到位”,而剥夺对方的探望权。离婚夫妻为探望孩子造成的对峙,对子女的学习、成长和健康人格的形成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拒绝对方探望的行为不仅给子女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还构成了另一方的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