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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2008-05-11 21:35 佚名

夫妻离婚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夫妻离婚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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