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即其非盈利性,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的功能和价值,尤其是对社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价值,充分承担起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一是幼儿园收费的规范和调控管理是幼教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级别应进行三年期评审制,届时按幼儿园所属等级确定各家幼儿园收费标准。众多家长也呼吁幼儿园应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入园择园”——家长的“心病”
二是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性和社会公益性,政府对幼儿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加强教育部门对经费的宏观调控能力,对有困难的幼儿园给予扶持,尤其是对贫困地区的幼儿园要给予政策倾斜。解决幼儿教育收费居高不下的难题,首先需要政府财政资助,幼儿园应当体现社会福利功能。同时,物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给予规范,对收费项目分门别类固定,收费项目细化,而不能用简单的杂费概括。更不能把幼儿教育机构办成赢利机构。
三是尽快完善对开办幼儿园的资格审查,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保证教育质量。学前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劣质的学前教育往往会扼杀儿童的好奇心和创造性;反之,优质的学前教育将从小培养儿童学习和思考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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