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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对农村夫妻为土地分配集体离婚

2008-04-10 12:15 liaojingwen A+

  调查:为分地先离婚再闪婚改户口

  吴某的家人已经错过了三次土地分配的机会。他告诉记者,在过去的二三十年,澄海凤翔街道港口居委会先后三次向村民“分地”。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各一次,最近的一次则是在2007年。吴某认为不公的是,如果他的这种情况发生在同属凤翔街道管理的东门、外埔等居委社区,妻子和儿女都可以参加这几次的分配。

  当地的土地有多值钱呢?据吴某介绍,由于近年来能够用于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也越来越值钱,目前一亩地的价值已经达到了120万元。如果港口居委会真的对余下的数百亩土地进行最后一次分配的话,那么分到每个村民头上的80平方米土地价值就有10多万元。

  早在上一次分配时,也就是在2007年,这34户居民就已经感觉到和其他家庭的“差距”了。于是他们就向当地居委会提出要将妻子儿女的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但是没有得到允许和批准。这几天,眼看着新一届的村民代表要对传言的“土地分配”做表决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他们就想出了这个办法——集体离婚。

  发出倡议的村民吴某等人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在他们看来,离婚之后再复婚,“新婚”的妻子就可以选择跟随丈夫入农业户口。那么,只要操办及时,村里“最后一次土地分配”就可以人皆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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