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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营养及喂养标准

2011-03-28 00:06 佚名

    凡新生儿胎龄未满37周(小于259天),不论其出生体重大小,均称为早产儿(或未成熟儿)。

    早产儿的营养及喂养:目前各界较重视,一般主张早喂养,使其生理体重下降时间缩短,或程度减轻,低血糖率发生减少,血胆红素浓度相对减少。一般生后6~12小时开始喂糖水,24小时开始喂乳,体重过低或一般情况较差者,如曾发生紫绀、呼吸困难或手术产者,可适当推迟喂养,静脉补液。

  哺喂方法:按早产儿成熟情况不同而异,对出生体重较重的、吮吸反射良好的,可直接哺乳,反之用滴管或胃管喂养。

  摄入量随早产儿出生体重及成熟程度而定,可参考早产儿摄入量计算公式。

  出生10天内早产儿每日哺乳量(ml)=(婴儿出生实足天数+10)×体重(克/100)

  10天后每日哺乳量(ml)=1/5-1/4体重(克)

  以上摄入量为最大摄入量,如早产儿不能吃完,可将剩余部分由静脉补充,以保证蛋白质、热卡和水分的供给。

  喂奶间隔时间:可根据奶方和体重安排,一般体重1000克以下者,每小时喂一次;1001~1500克者,每1.5小时喂一次;1501~2000克,每2小时喂一次;2001~2500克,每3小时一次,或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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