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行业缺乏规范
两起官司引出家政行业混乱根源
保姆问题的两难选择:中介制?雇员制?
最近,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以富平家政服务中心董事长的身份被推上了被告席。今年春节前,富平家政服务中心的保姆小雷在照顾一名两岁幼儿时,孩子意外身亡,富平家政被告上了法庭,索赔100万元。
9月底,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富平家政赔偿50余万元。
保姆照顾的孩子或老人出现了意外伤亡,或是保姆打碎了客户家的古董,应该找谁赔偿,是保姆,还是家政公司?找保姆,他们大多家里拮据,根本无力赔偿;找家政公司,有可能面临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即便上了法庭,还未必能打赢官司。
在北京,已经有10%的家庭以不同形式雇佣家政服务员。大多数家庭找保姆是为了改善生活品质,但在目前家政行业缺乏规范的情况下,不管是对客户、保姆,还是对家政公司来说,这个行业处处危机——客户不得不警惕,新来的保姆会不会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家里的幼儿有没有被拐卖的危险……保姆们也在担心,会不会遭遇报纸上说的那些虐待、甚至是性侵害;家政公司也在提心吊胆,哪个保姆又在客户家闯了祸,或是受了欺负。
在业界看来,如何化解三方的风险,目前还没有可行的答案。即使是一直试图在家政服务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找到突破口的茅于轼、汤敏这样的经济学家,也显得有些无奈。
10月10日,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汤敏,以及法学家江平等在内的若干大腕儿们汇集在一起,共同为保姆问题求解。
两起典型案件
在北京家政行业协会会长李大经的记忆里,除了此次富平家政中心的诉讼外,北京成立最早的北京三八家政服务中心在2003年也有过一次被媒体普遍关注的危机。当年,河南籍的保姆小董由于用火不当致使她照顾的老人被熏死。
然而,这两起看似性质相同的案件,却得到法院不同的判决。
在三八家政案中,两审法院都判定,由于三八家政服务中心是中介机构,保姆小董不是其雇员,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而在富平家政的这起案件中,法院认定小雷是富平公司的雇员,根据相关法律,雇员在从事雇佣关系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介绍,这两起案件揭示了目前家政公司的两种主要用工类型:一种是三八服务中心这样的,公司只在初期向客户收取介绍费,介绍成功后,客户直接雇佣保姆,家政公司几乎不再介入。此为中介关系。另一类,公司每月向客户收取费用,其中一部分用于给保姆发工资,另一部分作为公司的管理费。此为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