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分辨音乐的能力
在进行音乐欣赏时,教材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幼儿对音乐欣赏的兴趣。选材应注意幼儿的可接受性、可接纳性。不同的音乐会带给幼儿不同的感受。
如在音乐活动中,我让幼儿欣赏《小燕子》这首曲子,幼儿都说很好听,是小鸟飞来了,而且立刻做出了鸟飞的动作,而且动作优美,当幼儿男孩子在乱蹦乱跳时,有的女孩就会说:“不能这样,小燕子要飞的还漂亮的,要轻轻的”;当我放到热情奔放的音乐时,幼儿个个扭头扭腰,跳起了欢快的动作,而且还在大声说笑,尽情发泄,就连平时不怎么言语的章婧尧、刘超等小朋友也在活动室中间蹦跳起来……。当幼儿听到《共产儿童团》的音乐时,立刻做出了解放军的动作,敬着军礼,很神气的走着。嘴里还不时的说着:“我是解放军”。虽然他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在他们的动作、表情中完全能感受到他们对音乐性质的理解和表现。
当然,音乐的选材是很重要的,要能吸引幼儿。有一次我让幼儿听一首钢琴曲,幼儿不感兴趣,因此只顾做自己的事,对音乐置之不理。可见,音乐的选材必要贴近幼儿生活,能让幼儿有切身的体验,他们才能对音乐产生表现的欲望。
增添音乐的特有情趣
活动组织的音乐教学语,是指在音乐活动中点缀性的音乐语言,如活动前后师幼问好等常规,就可用音乐的形式来表现,放一段欢快的音乐让幼儿做律动,表示音乐活动开始了,既可突出音乐活动的特点,又可激发幼儿的兴趣,还可间接传授知识。
节奏语,即用拍击身体动作来表示,用在活动中,可以使幼儿感受音乐速度、力度等,培养幼儿节奏感,这对歌曲进行打击乐可发挥较大的作用,如在打击乐活动“瑶族舞曲”中主要节奏型是X XX,变化节奏是XX,XX,结束句的加强节奏为XX,教师可分别编上拍腿、拍肩、和碰手指的动作,以拍手代表共同演奏的节奏。